关于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 “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06-19

各高等学校党委:

现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对标争先”建设是检验各高校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建工作体系、全面从严治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等方面取得实际成效的一个重要途径。各高校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谋划研究,积极搭建平台,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取得实效。

二、请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对照“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开展一次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确定创建目标,细化任务措施,研究制定“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方案,于2018年7月底前上报省高校工委。

三、各高校要积极创建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大力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精心培育,总结成熟机制、典型经验、示范引领、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并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评选出本单位的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于2019年6月底前择优推荐上报省高校工委,省高校工委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十百千万”工程。

四、省高校工委将把“对标争先”建设作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测评检查、评先评优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各高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督导检查,引导和支持高校各级党组织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省高校工委组织处联系人:张旭燕

电话:0931-8283122

邮箱:gssjytdjc@163.com

中共甘肃省高校工委

2018年6月4日

附件: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