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党委:
现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6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党委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做好总体部署,把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安排,纳入到本单位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当中,着力把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为新时代高校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并在干事平台、发展空间、工作条件、待遇保障等方面支持“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
二、各高校要对照“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研究制订近三年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的实施方案,力争在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双带头人”支部书记选拔方式全覆盖,使教师党支部书记普遍成为“双带头人”。实施方案于2018年7月底前上报省高校工委。
三、省高校工委将把“双带头人”培育工作情况作为学校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到高校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测评考核体系当中,对各高校贯彻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协调推进工作开展,对开展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高校,将严肃问责追责。
中共甘肃省高校工委
2018年6月4日